不貪快,比較快
D3 苗栗市 > 造橋 > 頭份,17 公里
今天腳底板回復一點點知覺了。
有個徒友跟我連續住相同二家旅店。他從花蓮出發,已經第 27 天了,正在開心回家的路上。清早旅社打開鐵門,他跟我說前七天不要受傷為先,里程之後再拉回,就揮揮手乘著夜色出發。
其實我跟他差沒多久走出大門,只是他的配速實在很快,沒多久連他的背影都看不到了。這就像跑半馬 21.1K,配速列車在眼前,追不上的無力感折磨心志、使你絕望。
不過,我找到屬於自己一日步行的訣竅。太陽升起前,步速是最快的;七點半之後,陽光始有暖意,要補水和捨得休息;十點到中午,配速相當緩慢,腳也不太聽使喚,要攝取鹽分和咖啡因。期間少量多餐,至少要進食四次。
目前的速度很慢,但這是我最安全的配速。以前幾次長程運動賽事的經驗告訴我,不貪快比較快。
同理,天亮前走的距離,會決定一整天下來的疲累程度。若中午準時抵達目的,到就寢前就有大把的時間拉筋、整裝、等衣服洗好曬乾。
對了,在頭份遇到一組從往南的雙人隊伍,看他們第一天如此興高采烈,希望他們平安抵達,這也對我自己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