堅持七天再說吧
D2 三義 > 銅鑼 > 苗栗市,21 公里
今天是比昨天更疲累,但豁然開朗的一天。
清早起來,明顯感受到身體很痠痛,似乎沒什麼恢復,明明拉伸做了、運動修復錠都吃了。我的腳板好痛,右小腿前側好痛,然後膝蓋旁邊有曬傷的水泡。
快速回想一下前一天:應該是下午一點到三點半,趕路的時候,陽光集中在我的膝蓋處,那時候護膝偏了,又濕濕的、一直摩擦皮膚導致的。束褲應該買長褲的,傻傻的。
其次,前一天的里程數很多,尾段又是連續上坡,身體營養都流失了。趁天亮前,能走多遠就走多遠。一天早晨 7:30 前是最舒服的,光線剛剛好,溫度剛剛好,偏偏今天速度提不起來。陽光來了,我補了一些鹽分,緩緩穿上長褲,先遮住水泡。
當太陽升起時,我的配速慢得不可思議!每一小時只能移動 3-4 公里,還得休息 20 分鐘的這種身體能力,坦白說都覺得走不到台北了,環一圈環個毛。
中午,在 7-11 用餐。結帳的時候,身體是僵硬的;坐著的時候,身體是幸福的;起身的時候,身體是哀號的,腿好僵硬又痠疼。乳酸堆積搞得我像企鵝走路,還要背包包。
我入住的旅店老闆娘,很好心讓我提早 check in 梳洗。他看我愁容滿面,問我是不是徒步環島。我說第二天就這麼累,不知道做不做得到。他緩緩跟我說:前七天都是如此,後面會健步如飛,堅持七天再說吧。
七分之二了,我告訴自己。